哈尔滨商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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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其前身黑龙江商学院,原隶属于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现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58年开始本科生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6个学院、2个教学部,32个科研所(中心)。现有3个博士点;有隶属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理学六个学科门类的33个硕士点和工商管理硕士(MBA)授予权;有39个本科专业;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学校设有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财政部全国财政系统干部定点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财政税务研究基地、黑龙江省商务研究基地、黑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基地和6个黑龙江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15人,其中教授131人,副教授28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省(部)级以上专家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1人。学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兼职教授,常年聘请英、日、俄外国专家,是经国家批准的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目前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校本部19000余人。
学校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与留学生教育,目前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关系,已确立了与英国Thames Valley University、Leeds University和Napier University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项目、与澳大利亚Victoria University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位项目,现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剑桥商务英语考试中心、对外汉语语言培训中心、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学校具有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权,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招生权,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权,此外还被批准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笔试课程;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欢迎有志考生报考我校。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请咨询MBA教育中心。
MBA教育中心主页:http://mba.hrbcu.edu.cn
MBA教育中心E-mail:mba@hrb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