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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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通过相关专业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经考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地方全日制应届本科(不含3+2专升本)毕业生可以报考军队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但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截止到 2008年9月1日 );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生(具有军籍)报考时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的考生也不受年龄限制。
4.复员转业军人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含自筹经费)研究生。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各专业,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只能录取为科研型培养模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07年10月。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凭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照相等手续。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员证或毕业证书原件。
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在2007年11月2日前将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本校在职干部及应届本科生报考的,须经校政治部干部处批准;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不发准考证。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①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 ②教育学类、医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
2.初试时间:2008年1月。
(二)复试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等,可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几点说明 1.政治理论、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2.综合考试内容:
药学综合: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护理综合: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病理生理学;
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生物综合(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说明:护理综合分值分配:基础护理学80分、内科护理学90分、外科护理学90分、病理生理学40分;其他综合科目分值依据考试内容平均分配。
3.地方考生一经录取为计划内学员,即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军队干部待遇,考生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
4.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5.地方考生可报考自筹经费生,费用自理,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发派遣证。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同等学力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通过相关专业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经考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地方全日制应届本科(不含3+2专升本)毕业生可以报考军队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但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截止到 2008年9月1日 );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生(具有军籍)报考时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的考生也不受年龄限制。
4.复员转业军人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含自筹经费)研究生。
5.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各专业,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只能录取为科研型培养模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07年10月。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凭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照相等手续。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员证或毕业证书原件。
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在2007年11月2日前将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本校在职干部及应届本科生报考的,须经校政治部干部处批准;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不发准考证。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①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 ②教育学类、医学类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
2.初试时间:2008年1月。
(二)复试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等,可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几点说明 1.政治理论、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2.综合考试内容:
药学综合: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护理综合: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病理生理学;
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生物综合(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说明:护理综合分值分配:基础护理学80分、内科护理学90分、外科护理学90分、病理生理学40分;其他综合科目分值依据考试内容平均分配。
3.地方考生一经录取为计划内学员,即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军队干部待遇,考生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
4.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5.地方考生可报考自筹经费生,费用自理,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发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