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年07月30日
来源:青岛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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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我校29个硕士点共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0人,其中包含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我校设立优秀考生奖:对于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凡应届生本科阶段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一、二等奖学金者(至少有一次是一等奖学金)给予3000元的奖励;凡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数超过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15分以上、总分超过50分以上,且初试加复试总评得分为专业第一的考生,给予3000元的奖励;达到上述条件的同一考生可同时获得上述两项奖励。
三、我校接受三类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专毕业满两年者,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提供原文)、进修过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且成绩合格;
(3)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方法: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①网上报名阶段: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要求提交有关报名信息;
②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五、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前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请考生关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grad.qau.edu.cn)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七、招生专业目录中有“▲”者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八、关于初试科目的说明:报考我校学科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其代码以“6”或“8”开头的,均为学校自命题,其余为国家统考。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5 联系部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32-86080598
E-mail:yzb@q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a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政编码:266109
二、我校设立优秀考生奖:对于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凡应届生本科阶段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一、二等奖学金者(至少有一次是一等奖学金)给予3000元的奖励;凡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数超过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15分以上、总分超过50分以上,且初试加复试总评得分为专业第一的考生,给予3000元的奖励;达到上述条件的同一考生可同时获得上述两项奖励。
三、我校接受三类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专毕业满两年者,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提供原文)、进修过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且成绩合格;
(3)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方法: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①网上报名阶段: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要求提交有关报名信息;
②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五、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前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请考生关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grad.qau.edu.cn)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七、招生专业目录中有“▲”者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八、关于初试科目的说明:报考我校学科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其代码以“6”或“8”开头的,均为学校自命题,其余为国家统考。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5 联系部门: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32-86080598
E-mail:yzb@q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a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政编码:26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