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简章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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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学历,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材料证明(至少获得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成绩证明),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同等学力者也可以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
① 政治100分 (全国统一命题)
② 外国语100分(语言类专业二外为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由本校命题,非语言类专业外国语由全国统一命题)
③ 基础课150分
④ 专业基础课150分(本校命题)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报名点指定的考场。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联系人:张老师、骆老师
十、邮购参考书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9357
传真:020-36209357
联系人:戴晓春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学历,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材料证明(至少获得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成绩证明),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同等学力者也可以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
① 政治100分 (全国统一命题)
② 外国语100分(语言类专业二外为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由本校命题,非语言类专业外国语由全国统一命题)
③ 基础课150分
④ 专业基础课150分(本校命题)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报名点指定的考场。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联系人:张老师、骆老师
十、邮购参考书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9357
传真:020-36209357
联系人:戴晓春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