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做好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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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以“网报公告”栏目内信息为准
黔招考普〔2007〕41号
省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办:
研究生招生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我省硕士研究生的招收规模和报考人数不断增长,工作量日益增大,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进招生工作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开创研究生招生的新局面。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请省内各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机构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
研究生招生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省内各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坚持依法招生,努力营造既公平、公正又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省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工作以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组织好命题、评卷、体检和复试录取工作。有推荐免试生任务的院校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推荐免试生的工作。设有考点的院校要做好组织报名和考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
各市(州、地)招生办要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领卷和组织考试等各项考务工作。特别要把试卷保密工作认真抓实抓细。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试卷安全。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录取阶段,各招生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本单位原招生计划规模内对招生学科、专业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研究生招生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对技术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技术操作水平。要派专人负责接待考生,作好网上报名宣传解答工作。
2、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各报名点要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好考生的报名工作,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还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地点:我省设立十个报名点,九个市(州、地)招生办负责所辖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贵州大学负责全省的“法律硕士联考”和本校及贵州财经学院的“工商管理MBA联考”、贵阳市花溪区考生以及全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4、考生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办法等,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文件附件2执行,并将附件2在各报名点张榜公布。
5、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5]325号文件核准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报名考试费180元。各报名点按每生70元的标准,留作各项考务支出,其余110元交省招生考试中心作为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试卷费、各类表格费、资料费、评卷费等各项开支。
6、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命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性考试 ,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命题工作,要成立学科命题小组,命题人员应由政治思想好、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近期担任教学工作、具有(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遵守保密纪律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组成。对命题人员要进行保密和法制教育。
根据“教考分离”的原则和有关规定,严禁命(审)题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命题必须按照教育部制订的命题原则和要求执行。命制的试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区分度和难易度要适当。试题不得出现政治错误和科学性错误以及学术界有争论的问题。试卷要做到题卷分离。命题时要同时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制的试题格式要规范、说明要清楚,印制试卷及信封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并严格管理,保证印刷质量和安全以及分发的准确。
五、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命制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开考前属机密材料,考生答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材料。
各市(州、地)招生办,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认真地做好试题和答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分发等各环节的工作规定,实行明确的责任制,对涉及试卷工作的所有招生人员要进行保密工作的纪律教育。要采取严密、安全的保密措施,对直接参与试卷保管和保密的人员要逐一进行审查,非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参与试题的任何工作。要选派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研究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
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存放期间必须专人昼夜值班。在试题命制、印刷、分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手续,确保试题的绝对安全。
领取试卷必须专人专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招生考试中心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招生机构和省内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上述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六、初试
考试时间:2008年1月19日——20日
考试类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
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农学门类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
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综合课。
“MBA联考”考试科目:外国语、综合能力两门。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它学科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两门业务课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考点应考。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本单位招生的学科专业,核准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语种选考科目和报考类别应选考的数学试卷及各类考生的应试科目,准确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报考点统一安排的考场考试。
七、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提高考研复试的地位,不仅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入学新生质量,而且也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着眼点,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又一重要举
措。随着复试地位的进一步强化,复试环节将更加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特别是对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考查范围将更加全面,考查方法也将更为多样化和个性化。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有关规定进行。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和复试的标准办法以及程序,并要事先公布。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听力测试继续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各招生单位要将听力测试作为复试中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各招生单位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负责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所有教师要进行招生政策、纪律的培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复试指导小组要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复试一般采用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复试中进行笔试的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复试程序、办法和规则要严谨、科学、公正、公开,具体要求要及时向考生公布。
参加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和“MBA联考”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
八、调剂
随着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的不断增加和初试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化,各招生单位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处理考生的调剂志愿,制定必要的调剂工作细则,改进调剂办法,充分利用“全国
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更加便利、规范、有效的服务。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类以及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可相互调剂。
九、推荐免试
免试生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必须是2008届应届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
4、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及格;
5、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推荐免试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极强的工作,倍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关注。为此,推荐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推荐条件,规范工作程序,要增强推荐免试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免试生的质量。各校要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免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推荐免试生名单必须在本校网站和易于学生监督的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为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鼓励推荐免试生申报外校。原则上我省高校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本校推荐免试生总数的80%。各招生单位接受推荐免试的专业均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的考生。
我省具有推荐免试权的两所院校,将本校推荐的免试生名单及推免生登记表,于2007年10月30日前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审批、盖章,未经审批、盖章的无效。任何学校不得过期办理推荐免试生事宜。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十、评卷
全国统考科目答卷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招生单位必须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考生答卷交省招生考试中心;业务课考生答卷的评阅,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统一组织评阅,各系(科)不准自行评阅;业务课答卷的评阅必须在3月1日前结束,3月5日前将考试成绩报送省招生考试中心。
省内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评卷工作必须严肃纪律,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试卷保管等考务工作,认真细致地清点、整理本单位应考考生各科答卷,切勿遗漏考生答卷。评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卷纪律,认真执行评分规则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评卷评卷结束后要认真作好考试成绩的登录、统分工作,严防出现差错。
在评卷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如雷同、笔迹前后不一、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点以及其他标记等,应先评卷,同时作好详细记录,并报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按组织程序和规定处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一、体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应在复试时进行。各招生单位应联系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为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二、有关考务工作
1、2008年全国硕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各招生单位和各市(州、地)招生机构要加快计算机网络化建设,配置必须的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2、各招生单位、市(州、地)招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章、按规定办事;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数据,准确邮寄考生答卷;各招生单位要认真严格地组织好专业课的命题及评卷工作,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3、要加强研究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招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考务管理工作和确保考试安全工作,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格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评卷、复试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程序,严禁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各招生单位、各市(州、地)招生机构,要按2008年研究生招生的新要求,严格执行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的办法和程序,积极努力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