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填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通知

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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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在网报时填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要注意按如下要求填写:

  1.在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暂不填写),按考生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既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填写。

  2.在学位证书编号栏(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暂不填写),按考生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则不填写。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务必填写准确,教育部网报中心将考生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传入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进行成批检查学历的真假,如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不能参加初试、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填报的所有网报数据也将作为招生单位进行准考资格认证和录取后的建档依据,请各位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

  5.由于网报程序原因,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可在10月下旬再上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