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喜获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1年12月19日 来源:宜春学院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日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喜获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此次申硕成功,是我校合并升本十多年来注重内涵建设,科学合理定位,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的必然结果;饱含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关怀、帮助与支持,凝聚了全校师生的艰苦努力和辛勤付出;也说明了我校学科专业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标志着我校提升办学层次实现了新的突破。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在培养过程中注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目的是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大力发展培养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现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历史性转型和战略性调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发展趋势。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即可以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开展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目前,学校有关部门正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着手筹备开展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宣传及其相关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