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四章(3)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新浪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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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第四章(三)

  第三节 真理的属性和检验标准

  一、真理及其客观性

  1、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它们的正确反映。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真理是有客观性的,因而称之为“客观真理”。

  2、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真理是客观的,因而真理是没有阶段性的。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的作用上人人平等。

  4、主观真理论最典型的代表是实用主义真理观,其基本观点是“有用就是真理”。它只强调真理的有用性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际上,真理的客观性才是其根本属性,它的有用性是以客观性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客观性仅仅凭有用性来判断一种认识是否真理,就会把荒谬的东西也说成真理。

  5、在认识过程中,既有真理,又有谬误。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表现为,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此外把真理性的认识从完整的科学体系中孤立出来,真理也会转化为谬误。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表现为,谬误是正确认识的先导,可以在纠正错误、批判谬误中引出真理性的认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具有绝对性,因而称之为“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每一个真理认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又具有相对性,因而也称之为“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是某些部分、某些方面的正确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

  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们并非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和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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