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2007年09月14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华南农业大学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报考点只接收一志愿报考除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4.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到该校报名。
    
    5.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该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农业大学或深圳大学报名。
    
    6.深圳市的考生报考深圳大学,必须到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7.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MBA联考”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MBA联考”考生集中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考试)。
    
    8.参加广东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全省单考考生集中在广东工业大学考试)。
    
    9.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名点,也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10.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分集中个别报名点,未报名的考生将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办理确认手续。
    
    第三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及报考流程
    
    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报考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可于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本人的网报信息。
    
    2.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持学历证书)、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于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并进行缴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摄像。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流程中,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改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第五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4.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5.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