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语法的学习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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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考研的学生来说,已经经历过大大小小不下百场的英语考试了。从各种小考到期中期末高考,从新概念到雅思托福GRE,这么多场考试下来,能真正对语法有个清楚透彻了解的人却寥寥无几,或许还有更多的考生连最基本的语法成分结构都是一知半解。语法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那样是“水中月,镜中花”,它也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而是一套有体系有框架的知识结构。而在了解这些知识结构之前,必须先对语法学习的几个误区有所了解。以下便是跨考教育英语教研室朱老师为考生总结的几点误区,希望考生不要再犯以下的错误。
1、语法并非先于语言。
许多人会认为语法是语言学家制定的,并发生于语言之前,促使人们按照这样的要求去行使语言。其实这只是人们在学习语法时产生的错觉而已,事实上,语法是源于语言,是先有语言再从大量的语言实践中总结出人们在使用这种语言时所要遵循的一般思维规律或表达倾向。因此语法规则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人们的思维规律或表达习惯的变化而变化的。
2、语法规则是“死规则”。
同学们学习语法时,特别是有理工科背景的同学在学习语法时,最大的问题是将语法规则的学习与数学物理公式的学习化为等号,死记一些“公式”般的规则,因而在语法学习上非常痛苦。我们要知道,语言是在规律中变化的,因此将语法现象完全用语法规则去套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实际运用中你会遇到很多“模糊区域”,而在这些当中有些是约定俗成的。所以,在学习语法规则中不要死套规则。
3、过于关注例外。
上文中提到不要死揪规则,这一节中又说不要关注例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有些同学会这样问道。事实上,这里我们是强调不要过于关注例外。因为在初高中的语法考试中是最喜欢考察例外的情况,致使很多同学没明白基本的语法结构,造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状态。其实考研语法中2002年以后就不再出现单考语法的题目,而在其他题目中的语法知识点也不再专注例外点,所以考生在复习中还是要从整体语法体系的把握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