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黑龙江大学07年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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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7个;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法学专业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和软件工程等4个领域拥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2个学科拥有高等学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5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近2000名,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20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2007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30个一级学科的96个学科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0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报考资格为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资格为同等学力);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能报考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限非法学专业考生报考(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和刑事法),其他要求同上。
三、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9—13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交费、照相。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外报。
四、考试与录取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每门为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教育部对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进行入学考试试点改革,实行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为30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内容。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报),地点为本人报名点。
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网上公布,我校网址:www.hlju.edu.cn。4月中旬,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一门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听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复试时间为2007年4月底。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五、培养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规定见《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须交学费7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8000元/年),计划内和计划外录取者均为国家统招研究生,非定向生和非委培生可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和修读和学位论文二个环节,时间比为1:1(法律硕士为2:1)。在学期间,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待遇,所有研究生均享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奖励两种,具体内容可到我校网站查阅。研究生就读期间,我校可提供助教、助工等岗位,每年约有40%的研究生从中受益。
本简章介绍了我校2007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内容,供考生参考。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国家下的计划进行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另外,我处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