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北京交通大学07年博士招生注意事项

2006年07月26日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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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百余名(含直接攻博、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我校2007年招生分两次报名、两次考试。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6年9月11日至9月22日,函报时间:2006年9月4日至9月22日,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8、29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3月5日至3月16日,函报时间:2007年3月1日至3月16日,考试时间:2007年4月14、15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生)。应届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生)最迟在入学时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001年9月1日前获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①要求有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②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者,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要求有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②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可采取函报或到校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考试费200元。

  1.报考者可访问我校校园网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部分,下载空白报名表。函报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寄到我校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2.函报或到校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文件或材料

      ①打印好的博士报名信息表。请下载并填写后将文件命名为"博士报名信息表-***","***"为考生姓名,按以下Email地址返回:qflao@bjtu.edu.cn

      ②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纸张格式为B5)。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者,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专家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④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加盖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同等学力者须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除成绩单外,本条其它内容应届硕士生可暂不提供。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按报考条件中的第三条该学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思想政治情况表。

      ⑦正面免冠1寸近照3张(分别贴在登记表、体检表、准考证上)。

      ⑧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录取类别属委托培养者除上述证明外,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准考证发放时间:考前一周内(工作日)。函报考生应于考前一周内交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领取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门,同等学力者须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

  6.复试方式和时间在领准考证时看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可与报考的学院联系确认),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7.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五、学制、录取类别及相关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弹性学制,一般为3至4年。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具体类别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各专业均招收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承担,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本人承担,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毕业时按有关规定择业。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六、报名材料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考委托培养考生除外),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请考生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或单位不签培养协议(委培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公地点:北京交通大学思源楼803房间

  网址http://gs.njtu.edu.cn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教材科如无相关书目则可与出版社联系。

  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www.njtu.edu.cn ;(详细情况请见各学院主页)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何老师   010-5168734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赵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邢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徐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秦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622 

欢迎报考我校2007年博士研究生,祝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