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北京工业大学07年推荐免试读硕办法

2006年07月24日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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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业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后(2006年9月)全面启动,具体接收办法如下:

  一、申请办法: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北京工业大学200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及全部申请材料(包括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于2006年10月1日前寄(或送)达所申请攻读专业所属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处。(我校受理申请结束时间按教育部统一时间要求)。

  (注:申请报考城规学院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将获奖作品及个人作业副本一并邮寄到城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3、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生,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如有困难,可在面试时提交;

  4、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研招办届时公布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5、我校研招办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给接收函,并通知免试生网上报名(学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研招办获取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京内推荐单位的免试生报考点选择北京工业大学,到北工大确认网报信息;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

  免试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 天内(最迟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寄达我校研招办。“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盖章方可认定有效。对逾期未寄达登记表的推免生,经核实情况,无故未寄的,将被取消其报考资格。

  6、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7、北京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参见《北京工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8、此办法待教育部相关文件下发后,若有修改,我校将及时更新。

  二、联络方式

  (一)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00022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                学院科研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收

  (二)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邮寄地址:

       邮编:100022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7391600  010-67392533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 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主页: 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登陆我校研招网主页“联系我们”即可查到。

 

  附件: 《北京工业大学200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