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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具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是我国首批建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院校,也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办学起始于1952年,1977年创建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1984年改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开始筹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987年定名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本科),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4年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正式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工学、管理学、理学等5个主要学科门类,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工商管理、化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3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其中,高水平学科1个,覆盖20多个二级学科),6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应用化学、旅游管理、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农业部国家研发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7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4人 (其中教授14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42人,硕士生导师243人。教师队伍中,16人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人入选“赣鄱英才计划”,1人入选“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1人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9人获“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称号,7人入选“江西省教学名师”,33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5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

  学校现主要有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占地面积2162亩,校舍建筑面积64.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11.7万元,纸质图书225.31万册。

  学校以“明德精业”为校训,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0万余名毕业生,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以及科技部、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共计543项;到位科研经费累计达13077.7万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5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3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发表学术论文3864篇,其中SCI、EI、ISTP索引论文1376篇次;出版专著53部;获发明专利52项。学校出版发行《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地方文化研究》3种学术刊物,《职教论坛》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获全国优秀职教期刊一等奖,文章转载率在全国职教类期刊中排名第一、在全国教育类期刊中排名第三,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职教刊物之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目前已与美、日、俄、德、英、澳、加、芬、匈和台湾地区等十多所国(境)外高等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分别开展了互认学分、教师进修、教师交流互访、学生交换学习及游学交流、合作研究等项目。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自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开始招收第一批硕士研究生以来,不断加大导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推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有力保证,已培养毕业了四届研究生377名。目前学校在校研究生为858名,许多研究生在校期间就获得省级以上各种奖励并取得诸多科研成果,如:我校研究生曾荣膺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优秀“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在科学研究方面,已毕业的279名统招研究生共获10余项发明专利,出版3部学术专著,10余件美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在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800余篇学术论文,其中350余篇论文被SCI、EI和ISTP三大检索收录。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有65%进入了高等院校和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如就业于中科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省博物馆、江西艺术研究院、重庆市公安局、宁波市教育局等,有11名毕业生考取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苏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名牌大学和研究院所博士生。

  报考须知

  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6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指定地点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并照相,校对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有关说明

  1.考试科目

  (1)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教育学综合;教育学门类中的体育教育训练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体育综合。教育学综合、体育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综合、体育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2)上述教育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其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统考数学加一门业务课或考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各为100分,统考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201-英语一;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以上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招生院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相关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登陆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我部一律不办理邮购。

  3.其他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4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部概不负责!

  五、复试

  复试时间约在2014年4月中旬,届时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发函、电话或在学校网站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2014年5月下旬结束。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提前毕业(需满足提前毕业的各项条件)。

  八、收费标准

  录取为我校的考生每年缴纳学费标准为6000元。

  九、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关心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每年给予每位研究生一定的科研、培养经费,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另外许多导师还有国家级、省级课题,导师每个月还会从课题经费中给研究生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科研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安心地度过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1.设立国家助学金

  学校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

  2.设立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30%的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0元,其他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3)定向就业和破格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4)新生奖学金可用于冲抵学费。

  3.设立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70%(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分别为15%、25%、30%),奖励金额分别4000元、2000元、1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4. 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

  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

  5. 开展企业或校友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评选。

  6.安排研究生培养经费

  学校除各项正常教学经费投入外,每年另外给每位研究生培养经费2000元,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三年共计每生6000元。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一)本简章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其他内容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有出入,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201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计划及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咨询请直接联系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三)考生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址,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 http://www.jxstn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jxstnu.cn/yjsc/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单位代码:11318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联系 人:胡老师 张老师 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

  13970065889(胡)、13707097217(涂)

  传 真:0791-8381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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