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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一所拥有理、工、农、医、文、经、管、法、教、艺等十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5个博士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80个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建有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粮食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教育部作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动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部玉米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29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2013年学校成为首批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6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61名,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2、3条外,学历条件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农业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考说明

  1、2014年硕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为了确保考生报考材料准确及时寄送,网报时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责任自负。报名时要注意,报考不同院系所同一专业时,要填写清楚院(中心、系、所)名称。

  2、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联考大纲可到各地书店购买;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见备注栏。

  四、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

  学校将在复试环节中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我校会及时按规定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费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精神,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学校将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的相关政策收取学费,制定相关的奖助政策。

  六、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把报考有关信息在研究生处主页上公布,网址:http://202.196.80.27/s/60/t/31/main.jspy。欢迎垂询。

  七、单位代码:10466 单位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558825 传 真:0371-63558826

  联系人:董老师

  八、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学     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赵老师

0371-63555067

农学院

刘老师

0371-63558126

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马老师

0371-63558202

林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4976

牧医工程学院

高老师

0371-63558180

机电工程学院

刘老师

0371-63558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温老师

0371-56990014

烟草学院

王老师

0371-63555763

植物保护学院

邢老师

0371-63558170

园艺学院

李老师

0371-63579623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麻老师

0371-56990030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579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冯老师

0371-63558150

资源与环境学院

马老师

0371-63555504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

张老师

0371-5699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