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省 主管部门:水利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交通、能源科学研究机构。与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一体化管理,兼作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是我国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2个一级学术学位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一级学术学位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部级研究中心、2个部级野外站。历经近90年的发展,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已发展成为拥有60多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专业优势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水利科研机构。现有博士导师7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英国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1个,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1个,国家杰出青年3人,入选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称号190余人次。定期公开出版8种中英文学术期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专注于水利、交通、能源领域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至今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近2000人。在独立培养的基础上,经教育部、中国工程院批准,我院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欢迎报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学习方式

2025年总招生计划83人,其中:

(一)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单独培养24人(含本院硕博连读),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培养24人,全日制,不接收非本院定向培养考生。

(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单独培养35人,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不超过8人,在职考生须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领域内工作满2年。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以及与联合培养高校协商确定的招生名额为准。

三、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的补充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生方式及要求

(一)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有关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普通招考

2025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1.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近5年(2019年12月30日以来)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除英语水平考试:参加相关英语考试,达到CET-6≥425;IELTS≥6.0;TOEFL≥80(120);WSK(PETS5)合格;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英文文章并被SCI收录。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成绩需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不要求英语水平考试。

五、学习年限

学制4年,特别优秀且达到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3年毕业。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时间: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2.考生网上报名请登录“博士网报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严格按照博士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修改。

4.为提高网报有效性,建议网报前收集整理好以下信息: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书;②学习或工作经历;③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④奖励情况;⑤本人近6个月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三)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以下报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由招生单位留存)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务必详实准确:

1.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已签名确认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

3.由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

4.定向培养考生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证明,并盖人事部门公章,在录取后,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5.英语CET-4、CET-6、IELTS、TOEFL、WSK(PETS5)证书或发表英语文章等证明材料,报考学术学位考生若达到英语免考条件须提交《博士研究生英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6.《专家推荐书》(两位专家各一份,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后交专家填写并签名)。

7.《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是否报考联合培养,报考本院无须提供。

8.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步打印提交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学籍信息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大学及硕士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论文初稿。获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

9.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其他辅助性材料。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11.本简章中所有证书、成果等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2024年12月30日)。

报考材料须于2025年1月10日前邮寄至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34号,025-85828895,沙老师收),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七、考核

具体参见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导师招生名额

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请在我院研究生网站查询导师信息,提前和导师沟通。

九、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参加考核情况、与高校联合培养需要情况,结合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学费、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学费优惠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由院激励奖学金全额资助。

(二)奖助体系

奖学金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行业奖学金(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慧延教育科技基金奖学金、刘光文奖学金等),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位论文等。

助学金丰厚。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2300元/月,每年发放12个月;导师根据研究生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完成质量,脱产博士研究生助研费发放标准为1500元/月~2000元/月;免费办理大学生医保和商业意外保险,享受本院职工同等医疗报销待遇等,免住宿费等。

论文基金资助。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创新研究,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为每位博士研究生设立论文基金项目,学位论文发展基金项目2万,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6万(每年不超过10项),二者不兼得。

为研究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保障条件。

十一、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结合在院学习、参与科研工作、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选聘毕业生留院工作;定向培养研究生按签署的定向培养协议要求就业。

十二、联合培养申请

申请报考我院与武汉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完成我院报名的同时,须根据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公布的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学校规定进行报名,按要求参加武汉大学、天津大学组织的选拔。

申请报考我院与河海大学、四川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只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报名、参加综合考核即可。

十三、违规处理及有关说明

(一)在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信息是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上报录取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涂改。

(三)凡未按规定报名,以及不符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34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部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学校网址:http://www.nhri.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nhri.cn

E-mail:yjsb@nhri.cn

联 系 人:沙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