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生17000余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11个。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4年拟招生计划数暂定为248人。专业目录中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间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安排校内住宿,上课时间主要集中在寒暑假。
三、学制与学费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基本学制2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基本学制3年。
四、奖助体系
学校按照要求实行奖、助学金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名额以当年下达为准。
2.国家助学金:每生600元/月,每年10个月,定向就业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1000~5000元/年。
4.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补助240元/月。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要求。
(五)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报名前须有1篇在具有CN编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资格审核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要求进行核验或核验不合格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当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正式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分批次审核并公布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网上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或报考点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时间
12月23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考试科目
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时间在国家线下达后,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1707室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联系邮箱:yjschtzy@126.com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fnu.edu.cn/
十、其他
(一)招考录取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复试、调剂与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三)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安徽省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