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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9月15日)

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时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与文化部实施共建,归口省文化厅管理,业务由教育厅负责指导。学院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除设计学外,均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

学院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为国家培养音乐、舞蹈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等有关信息请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应根据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对应选择相应的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8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18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院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初试科目:见我院官网公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4、初试四门课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二)复试

1、日期:2018年3-4月份。

2、地点:浙江音乐学院。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我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5、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内容见我院官网公布的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详见教育厅[2016]7号、9号文)录取。

(三)新生报到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学院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电话:0571-89808075,传真:0571-89808075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联系人:刘老师

E-mail:yjszs@zjcm.edu.cn

网址:http://www.zj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