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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者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办法

1、网报时间:201621-2016229,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模块),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311日下午。

3、报名地点: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办公楼233房间)

4、报名费共计500元,包括初试(220)和复试(280)费用。

(三)、选拔方式

  考试至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于311日下午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向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六项:

1)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提供的在校证明);

2)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4)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计划研究方向或者领域设想陈述;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并打印考生准考证。

2、初试复试时间

1)考试时间:312-13日。

2)考试地点:烟台大学

3)考试科目:1001英语;2001药剂学(含20%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3001药物分析(含20%体内药物分析);3002药理学。

3、复试安排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由学校安排,初试结束后通知。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加试。

4、录取

  初试、复试不及格考生均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学习年限

  烟台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如提前达到培养目标,可3年毕业;有特殊原因者,经申请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年。

三、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四、奖助学金

1. 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0000/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每年每人15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年每人10000元。

2.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12000/生·学年(最终根据国家政策执行情况),学校给予博士生的普通助学金8400/生·学年。

3.我校设立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暂定为博士研究生10000/生·学年。

五、学生住宿

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生处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审或复试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违规考生为硕士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如违规考生为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转移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招生咨询

招生相关信息请查询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研招办) 0535-6903046(药学院)

招生一级学科名称:药学  

学科代码:1007

十、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5名,每个方向原则上至少招收1名,其余名额根据各方向报名和审查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

 

十一、附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1.2001药剂学:
《药剂学(7)崔福德,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

《药物新剂型与新技术(2)陆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2)魏树礼、张强,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4年;

 

2.3001药物分析:
《药物分析(7)杭太俊,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体内药物分析(第2版)》李好枝,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1年;
《药物分析学(第2版)》曾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3.3002药理学:

《药理学(7)》朱依淳,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

 

4.1001英语考试大纲

考生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