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现有66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达17个。学校具体概况请点击:http://www.aust.edu.cn/xygk1/xxjj.htm 我校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5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 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方式、注意事项以及初试、复试时间等,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相关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网址及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报时间及说明: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请考生关注各报名点网页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提交一份认证报告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推免生网报:经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5.准考证打印: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6.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2016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三年学制和两年学制)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获奖人数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12000元/生(比例60%)、二等10000元/生(比例40%),原则上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入学成绩靠前的调剂生可以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下达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十余项,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特殊困难补助。对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情况,学校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论文最高奖励额每篇7000元,专利最高奖励额每项18000元,取得突破性科研成果的可以获得更高奖励,详见学校科研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出国(境)研修项目。目前我校已与德国、美国、韩国、墨西哥、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研究生研修项目。 五、其它说明 1. 请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同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失误。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我校与多个国家级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地球与环境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能源与安全学院与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土木建筑学院与煤矿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建井技术研究院;机械工程学院与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等。 7.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欢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 热忱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安徽理工大学,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校本部行政楼727室);邮编:232001;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传真:0554-6668749;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2016研招咨询QQ群:37922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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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