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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非法学、法学)、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小学教育]、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翻译(英语笔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旅游管理、音乐、设计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生学籍。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足我校设定的相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6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我校部分专业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物理、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旅游管理、法律)可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公布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了解网上确认的时间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报名信息确认材料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 分、100分。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查看;考试科目详见《湖南理工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有规定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复试综合总成绩(包括初试、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确认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医院的有效体检报告,无故不提供体检报告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培养方式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全日制

3年

8000

专业学位

法律(0351

全日制

3年

10000

教育(0451

全日制

2年

10000

体育(0452

全日制

2年

10000

翻译(0551

全日制

3年

13000

新闻与传播(0552

全日制

2年

13000

电子信息(0854

全日制

3年

12000

机械(0855

全日制

3年

12000

材料与化工(0856

全日制

3年

12000

土木水利(0859

全日制

3年

12000

会计(1253

全日制

3年

14000

旅游管理(1254)

全日制

2年

14000

音乐(1352)

全日制

3年

9000

设计(1357)

全日制

3年

9000

注: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其他

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在国家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招生学科专业

学位类别

联系方式

001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476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02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6313

15073019810

学科教学(语文)

专业学位

003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专业学位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272759320

翻译

专业学位

004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52

18182029302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005

音乐学院

音乐

专业学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762089789

006

美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513

设计

专业学位

007

体育学院

体育教学

专业学位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3975058188

运动训练

专业学位

008

数学学院

数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24

学科教学(数学)

专业学位

00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学位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52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10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122

13707301539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学科教学(化学)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01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06

机械

专业学位

01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71

013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62002016

0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8220818181

会计

专业学位

联系人:湛老师

联系电话:1363730923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3875011626

0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33

学科教学(思政)

专业学位

016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管理

专业学位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7348

小学教育

专业学位

2.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人: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0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9

    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gs@hnist.edu.cn 

    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北院)

研究招生办公室

    编:4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