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解放军

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方案。

确定复试人员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执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130%。过线考生不足130%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二)加分条件

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执行。享受加分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复试人员名单

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考生上线情况和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四)生源调剂

地方考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具体调剂工作办法见附件。

 二、复试方式、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在确保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环节。 

1.资格审查。考生报到后,重点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政审。重点审查考生提交的《政治背景审查表》。政审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3.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具体见《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满分100分,英语占20分。

5.体检。地方考生提供近3个月乙肝、丙肝、HIV、梅毒体检结果以及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未能提供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心理测试。使用军队人员心理测试系统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考生需提交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政治背景审查表、加分证明材料、体检结果、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本科录取名册、全日制脱产学习证明等报考材料,按要求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此前已在研招网发布的预告通知中提供部分材料模板。

(三)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参与人员

4月11日

(周二)

8:30-12:00

报到、资格审查

研究生楼

研究生院

考生

15:00-17:00

笔试

教学楼

研究生院

考生

19:00-21:00

心理测试

教学楼

基础部

考生

9:00-17:00

政审

研究生楼

研究生院

4月12日

(周三)

8:30-17:00

面试

教学楼

面试专家组

考生

8:30-17:00

心理测试(访谈)

教学楼

基础部

考生

三、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同类别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考生总分计算方式

总分=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满分100分。

(二)复试结果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未达到基本分数线50分;

2.面试成绩未达到基本分数线60分;

3.面试专家组给出明确意见并建议不录取;

4.政审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

6.心理测试不合格;

7.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形。

四、其他说明

1.第一轮复试后,根据各学科缺额情况组织调剂,并择机组织复试。

    2.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所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机关批复为准。

、录取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在校园网和研招网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复试录取期间,向外界公布考生接待电话(010-66364780)、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10-66364054)、战略支援部队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354896)、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军线0201-827429;地方线010-66827429)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附件

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二、缺额学科

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预计17缺额,具体信息见

学科门类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缺额

备注

工学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5

仅接收地方考生调剂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5

电子信息硕士

085400

电子信息硕士

5

机械硕士

085500

机械硕士

2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后,地方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至我校的志愿 

2.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待定结合第一轮复试实际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为确保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地方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300%

2.调剂复试方式、内容第一轮复试相同

3.调剂工作咨询电话010-66364780咨询邮箱:hgdyjsy@163.com

4.本办法说明的调剂事项,按照国家和军队2023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