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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

各位2011级研究生新生:

有关迁移户口事宜特作如下说明:

研究生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到北京农学院集体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到地址:北京农学院。)

我校将为自筹经费生办理医疗保险,其户口需在京才能办理,非京籍的自筹经费生户籍如未迁入我校,将不能为其办理医疗保险。

迁户口的同学请在入学报到时上交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再办理

户口在北京农学院集体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迁户口。

 

                                         北京农学院研招办

 

2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