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现有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全国优秀考生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政法学院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
政法学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政法学院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专硕 |
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
文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文学院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
文学院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
文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
文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文学院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文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专硕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02 | 计算数学 |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04 | 应用数学 |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
数学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 |
数学科学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专硕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1 | 无机化学 |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2 | 分析化学 |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3 | 有机化学 | 减免学费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4 | 物理化学 |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1704 | 应用化学 | |
教育学院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
教育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
教育学院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
教育学院 | 040109 | 特殊教育学 | |
教育学院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
教育学院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教育学院 | 045101 | 教育管理 | 专硕 |
教育学院 | 045115 | 小学教育 | 专硕 |
教育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专硕 |
教育学院 | 045118 | 学前教育 | 专硕 |
教育学院 | 045119 | 特殊教育 | 专硕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免学费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502 | 材料学 | 免学费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免学费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专硕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植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2 | 动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7 | 遗传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8 | 发育生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060200 | 中国史 |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045109 | 学科教学(历史) | 专硕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
美术学院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专硕 |
体育学院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
外国语学院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外国语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专硕 |
音乐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
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16年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3.凡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如“
4.我校各专业均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调剂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教育类(学硕与专硕)或管理类(学术型)考生均可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我校。
2.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会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接受待录取,不得调剂其他招生单位。
四、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3%,获国家奖学金者可兼评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入学后发放)
(2)综合奖学金面向研二和研三学生分年级评定。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
(4)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二、三年级中均设置 “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五、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请访问:http://www.chnu.edu.cn/Site/yjszs/html/
六、其他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录取办法等将会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电话:0561—3803593,电子邮箱:yjszsb@c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