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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门类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符合招生单位其他有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招生单位发布调剂公告。招生单位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审核调剂。各招生单位按调剂条件择优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

4.研招办审核调剂复试通知。研招办对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

5.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7.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