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内容,结合我校调剂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
二、缺额情况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yjsc.zua.edu.cn/info/1036/3671.htm)。
三、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五)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六)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专业情况、专业相关度、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不以唯分数论。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出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九)调入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均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
由于各学科专业差异以及培养需要,部分学科(专业)对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限定了范围或明确了遴选顺序,请考生仔细阅读,按学院明确要求和条件申请调剂。
四、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时间安排和缺额情况详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查看。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一)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公告),公布调剂学科(专业)信息、缺额及调剂条件和要求。
(二)各学院开通研招网“(意向)调剂系统”,设置各专业调剂开始时间(每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各学院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第一时间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调剂学生名单备查,根据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公告)遴选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五)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六)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
(七)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八)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已告知考生且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小于120%。
(二)由于学科(专业)差异,请考生仔细阅读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三)截止4月20日仍未使用的招生指标,学校将收回动态分配。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二)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