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审批复试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机关和研究生院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对联系学院复试过程进行监管。
3.成立复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确保考生“应考尽考”,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4.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同时成立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要求
1.日常工作中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要对学院的具体复试方案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及复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纪检监察机关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所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的复试工作。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规模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17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6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15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95名,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计划”)30名(已包含在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青岛科技大学基于学科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确定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参加“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退役士兵计划”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要求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附件)。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程序执行。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校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学科门类 | 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经济 | 02 | 311 | 43 | 65 |
法学 | 03 | 326 | 45 | 68 |
文学 | 05 | 327 | 49 | 73 |
理学 | 07 | 232 | 30 | 36 |
工学(非照顾) | 08 | 232 | 30 | 36 |
医学 | 10 | 296 | 39 | 117 |
管理 | 12 | 306 | 42 | 64 |
艺术 | 13 | 344 | 38 | 57 |
工学(照顾) | 08 | 221 | 30 | 36 |
工商管理 | 1251 | 134 | 33 | 66 |
会计 | 1253 | 178 | 44 | 88 |
工程管理 | 1256 | 178 | 44 | 88 |
法律、社工 | 035 | 270 | 40 | 60 |
3.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原则上不超过200%,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制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对外公布。
4.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可自行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各学院自划线情况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学院提前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
(1)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
(2)调剂志愿考生原则上要求现场复试,如确有需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提前报研招办审核,且要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必须一致。
(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及学院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且网络畅通,采取该方式的学院要提前测试系统,并联系参考考生进行模拟调试。
2.基本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专业要着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掌握情况和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专业则应偏重于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院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3.现场复试方式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类硕士专业学位MEM复试满分为300分)。考核方式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原则上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须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学院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且网络畅通。
(2)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类硕士专业学位MEM复试满分为300分)。考核方式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①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为保证测试的公平性,要求各学科专业拟定多套专业测试试题,且难易程度相近。如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须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各学院还可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6.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四)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的复试组织,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降低考生作弊风险,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公平、公正原则。
3.各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4.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
5.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6.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在复试前,各学院应提前与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逐一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指导全部考生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并说明有关要求。
7.学院如在复试过程中有其他加分项目(如科研、获奖等),须提前将加分要求、计算办法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说明,并将上述要求单独提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8.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各级监督、督查小组加强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复试中存在的问题,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五)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对复试考生开展考前3天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各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并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MEM)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回避关系隐瞒不报、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时间:复试开始前
学校将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
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
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计划”等)。
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
七、其他
1.各学院调剂复试实施办法均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2.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382,88959356。
3.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信息发布
(一)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和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各招生学院制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二)学校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工作结束后撤销调剂信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与数三互调。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1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调入专业为工商管理的对考生有工作年限要求(参考我校招生简章)。
(九)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原则
(一)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的,虽未达到该专业学院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的,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退役士兵计划”调剂的考生除应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外,还应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三、四、五、六、八和九项的相关规定。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三)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四)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试应按要求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监督和解释
(一)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382,88959356。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包片”负责情况表
“包片”校领导 | “包片”学院 | “包片”学院负责人 |
李兴伟 | 经管学院 | 李德成、李勋来 |
李兴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鸣、曹胜 |
陈克正 | 高分子学院 | 孙洪广、闫业海 |
李勇 | 化工学院 | 孙明媚、李金恒 |
吕万翔 | 机电学院 | 任允晓、何燕 |
丁林 | 材料学院 | 杜芳林、谢广文 |
丁林 | 艺术学院 | 许桂锋、李宏文 |
丁林 | 体育学院 | 张霄 |
李志波 | 化学院 | 王德宝、丁彩凤 |
李志波 | 海洋学院 | 周宪锋、马翠萍 |
李少远 | 自动化学院 | 吕德谦、赵彤 |
李少远 | 信息学院 | 刘庆、刘国柱 |
刘明永 | 外语学院 | 曲斌艳、尹洪山 |
刘明永 | 法学院 | 李卉、王金堂 |
刘明永 | 传媒学院 | 刘志国 |
罗细亮 | 数理学院 | 李淑贞、杨树国 |
罗细亮 | 环境学院 | 王青、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