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以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3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0.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以及初试科目的差异,将根据学科(专业)、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11.相关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如:学术成果、英语水平、司法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荣誉奖项等,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2.以上遴选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