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及我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相关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为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要审慎细致地制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处理学校层面复试特殊情况,并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二)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领导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名单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建面试工作小组,处理复试时所在学院特殊情况。各二级学院面试工作小组不低于5人(单数),配秘书一名,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
(三)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及相关方向,做好调剂考生报名引导工作。研究生工作处会同有关二级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对外公布。
(四)疫情防控措施。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五项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6号)有关要求,制订复试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宣传,统筹测算采储疫情防控物资。各复试二级学院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流程及措施,开展疫情防控模拟演练,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同时增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二)公平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人数及比例。
学校两个专业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83名。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5划定。复试名单由各复试二级学院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数考虑差额情况,将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自行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等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时间及邮箱另行通知),学校进行网上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正式录取前,学校及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信息及资格进行录检,合格考生予以录取。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予以加分。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本年度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网络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抽题问答方式,各专业领域建立专业课测试试题库,尽可能采用综合型、开放性的题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
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可聘请外国语学院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3.综合面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加试科目见《山东交通学院 2022 年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简介及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官网),加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合格线9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难易程度应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考试方式为网上限时作答,具体组织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单独通知。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其他。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并对复试软件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测试评估,做好备用软件的准备工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要做好备用网络准备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备用电准备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相关材料(录音录像、考生试卷、评分记录等)由所在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密封,并提交研究生工作处,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人签字封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上旬。复试使用的远程系统名称、操作方法及流程、注意事项等具体安排另文告知。
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面试时,须做好保持间隔等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可疑症状等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隔离及送诊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方案》。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中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进行思想品德测试,半数以上(含半数)考官认为考生有思想品德问题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学校还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进行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因疫情原因,体检推迟到入学后,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考生必须满足以下调剂基本条件方能申请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二)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流程进行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审核)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复试→学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及要求
1.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2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9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排序。按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隶属学院,分别以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2.录取。录取方式为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复试工作小组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出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领导小组审定,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
1.对于录取考生,学校将在6月份之后发送《录取通知书》,具体入学报到事宜见《研究生报到须知》。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085号)规定,学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2.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不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3)无论何时查实的弄虚作假者。
六、复试费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每生共计180元。考生复试前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的原则。面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复试期间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工作组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所在二级学院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回避制度
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见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咨询电话:0531-80683788
投诉邮箱:sdjtyzb@163.com sdjtujwbgs@163.com
投诉电话:0531-80687983 0531-8068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