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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为加强和规范2022年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制定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

2、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注重质量

3、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由院纪委书记、培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复试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由院研究生部和培养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成立由人力资源部、运行保障部(疫情防控)、党群工作部(宣传)和法务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成立由纪检部门组成的复试督查巡视组,采用线上旁听等方式加强复试检查。

三、招生计划

序号

学科

已录推免生

统考拟录数

类型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51

全日制学术型

2

控制科学与工程

2

全日制学术型

3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7

全日制学术型

四、复试工作

复试主要对考生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如因疫情体检可待拟录取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院招生指标和培养人才需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

政治

外语

业务科一

业务科二

总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8

38

57

57

320

考生总分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各培养单位复试名单。各培养单位可以确定高于院分数线的复试分数线。我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2、复试比例

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少于报考学科录取计划数,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3、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教育部文件中相关要求,我院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调剂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除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的航天电源技术(物理)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外,业务课一必须为数学(一)。

3)调剂申请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进行。

4、复试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学籍、身份信息数据库等,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考生需审核:①二代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需准备:采集视频音频的设备(计算机、手机等)和配件(电源、支架)等,并按照培养单位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必要的软件;良好的网络环境和复试环境必要文具不超过3分钟的个人中英文介绍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5、复试办法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软件采用瞩目视频会议软件网络远程复试学生端需双机位。

各培养单位制定《复试考场规则》,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综合面试专家组由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员工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相关学科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综合面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综合面试时间一般30分钟。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各培养单位提前建立面试题库,确保方向正确,科学准确,原则上做到“一生一题”,严防三年内重复用题,杜绝泄题漏题,严禁出现复试“压分”现象,确保公正公平。

各培养单位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复试中,面试专家组实施独立评分,一旦打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6、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体检

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研究生培养单位入职体检规定执行。

8、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听说(20%)、专业知识(30%)、综合能力(5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科目不同的在同一培养单位内按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一志愿考生录取

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培养单位,按培养单位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调剂考生录取

调剂复试的考生在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发送拟录取通知后的6小时内,考生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院将取消拟录取。

六、复试时间

315,复试由各培养单位分批进行4月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

七、信息公开

我院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

院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审批,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教育考试院审核,正式录取名单将在院主页公布。

八、申述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

监督电话号码:2418025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24180000转纪委(纪委)

通信地址:上海市元江路3888

邮政编码:201109

九、应急预案

1、考生不熟悉复试软件

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沟通,提前与考生进行系统联调,确保远程复试系统运转正常。

2、考生不具备参加网络复试的网络条件

考生自费预定有稳定网络的宾馆房间参加复试,家庭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专项补助,考试完后通过快递回邮发票申请报销。

十、防疫措施

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远程复试场地的消毒、通风工作,并控制人数在要求范围内,错峰、分批进行。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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