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整体组织,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学科专业调剂条件以学校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二)调剂工作流程: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培养学院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各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复试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五、调剂复试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要求以研究生院或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请参见《安徽建筑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须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提前向调剂考生公布。
(二)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
(三)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专业复试科目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的考生。
5.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五)调剂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要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六)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安徽建筑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3518485;
电子邮箱:ahjzuyzb@ahjzu.edu.cn
安徽建筑大学举报监督电话:0551- 63828082;
电子邮箱:jwb@ahjzu.edu.cn
八、其他
(一)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办法由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