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西省 主管部门:江西省

学费

学费情况

学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等国家部委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4]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按8000/·年收缴(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12000/·年收缴,推荐免试研究生免收三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