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根据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法学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万/年、0.8万/年、0.4万/年;法律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年、0.4万/年、0.2万/年。学校同时为法律硕士设立专业实习实践资助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法学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年、0.4万/年、0.2万/年;法律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年、0.2万/年、0.1万/年。